各位老师:
现就2013年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指导思想
2013年度自治区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指导思想是: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,以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为指导,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、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精神,坚持以现代文化为引领,解放思想、与时俱进、求真务实,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、政府的中心工作,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,突出新疆地域特点和民族特色,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,推动哲学社会科学为实现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服务、为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服务,不断为新疆的现代化建设提供强大的理论支持、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。
二、项目设置及资助额度
2013年度自治区社科基金项目按一般项目、青年项目设置。一般项目及青年项目每项资助资金2~4万元。申请人应根据实际需要,按照《自治区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》编制合理的经费预算。
三、申报条件及注意事项
1、申请人在拟定课题时,应按照本通知中课题申报的指导思想,结合自身实际,自行设计具体题目,力求实践价值和学术含量。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、严谨、规范、简明,一般不加副标题。
2、申报课题全部实行同行专家通讯初评,初评采用活页匿名方式,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四千字,要按照规定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。注意活页文字表述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信息或相关背景资料,否则取消参评资格。
3、自治区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:申请“一般项目”者,需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(或相当);申请“青年项目”者,除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(或相当)外,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(197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)。
4、申请人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亲自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;对于课题组的组成人员,申请人必须征得其本人同意,否则属于违规申报。
5、自治区社科基金项目申报范围涉及25个学科,所有学科的申请书均应按照《自治区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数据代码表》填写。对跨学科的课题,要按照“尽量靠近”的原则填写。
6、自治区社科基金项目的完成时限一般为一至两年。其中个别基础理论研究课题,可依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,适当延期。
7、自治区社科基金项目的课题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。凡承担国家或自治区社科基金项目在研未结项者,不能申报新项目(已提交课题鉴定稿的除外)。对此,申报单位的科研部门应认真审核把关。
8、申报自治区社科基金项目,需按照《自治区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》所列内容,如实填写,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。如有在申请书中弄虚作假的,一经查实,将取消其三年申报资格;对已获准立项的,一律作撤项处理并通报批评。
9、项目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(包括《申请书》、《代码表》等),请从新疆社科规划办网站“资料下载”栏目下载(网址:http://www.xjskgh.com)。《申请书》一律要求用计算机填写,A3纸双面印制、中缝装订;《申请书》的论证部分不得小于4号字;《申请书》封面学科类别填一级学科,数据表学科类别填写学科下的二级学科。《申请书》统一报送至科研处。
报送科研处的材料包括:经审查合格的申请书一式三份、活页一式六份,活页单独装订(可夹在申请书内)。项目评审费每项100元。
10、各单位要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,认真审核,严格把关,努力提高申报质量。要依据《自治区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办法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,认真审核申请书的内容,特别是要严格审核申报人资格、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、选题和论证的科学性及可行性、课题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。
四、申报时间
2013年度自治区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时间自7月5日起,学校集中受理时间为8月27日�8月28日。请各位申报项目的老师于8月27日下午6点前将申报材料给孟梅。